夫妻吵架 越吵越恩愛﹖

假如昨晚你和愛人吵架了﹐這是否意味著你們的關係已岌岌可危?

有可能是﹐也有可能不是。

研究顯示﹐決定吵架後果的關鍵在於吵架的方式:何時、何地、何種語氣、用了怎樣的措辭、雙方是否都正確地理解了對方的怨言。如果雙方缺乏吵架的技巧﹐那麼最終很可能會以離婚作結。專家表示﹐如果夫妻雙方掌握了吵架的藝術﹐那麼吵架很可能會改進雙方的關係。

現年64歲的埃斯特‧布洛伊爾(Esther Bleuel)是加州西湖村(Westlake Village)的一名精神治療醫師。她和丈夫比爾‧布洛伊爾(Bill Bleuel)就學會了如何改變吵架的方式。幾年前﹐在駕車穿行加州的5號州際公路時﹐這對夫婦發生了嚴重的爭執。爭執的話題是:布洛伊爾先生和前妻生的幾個女兒。布洛伊爾太太認為丈夫更關心他的女兒﹐卻冷落了她。

突然間﹐正在駕車的布洛伊爾太太看到車後有警燈閃耀。瞥了一眼速度表後﹐她意識到自己超速了。這一路段的最高限速是65英里/小時﹐而當時她的車速是每小時96英里。她將車停在了路邊。交警走了過來﹐還沒等布洛伊爾太太開口﹐做丈夫的就說道:“警官﹐是我的錯。我不該在她開車時和她爭執﹐她剛才有些心慌意亂。”

布洛伊爾太太回憶說﹐當時警官就愣住了﹐過了一會兒才說:“我理解﹐老兄。我也結婚了。不過以後請努力跟她好好相處吧。”

誰都會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建議﹐對吧?但我們怎麼才能做到呢?生氣的時候我們又該如何保持冷靜呢?雙方分歧該持續多長時間?夫妻吵架是否總有一方是“勝者”呢?

丹佛大學(University of Denver)心理學教授、家庭和婚姻研究中心(Center for Marital and Family Studies)聯合主席霍華德‧馬克曼(Howard Markman)表示﹐“每一對夫妻都會產生分歧﹐但問題的關鍵在於兩人如何處理分歧。”30年來﹐馬克曼博士一直在研究吵架的夫妻如何解決爭端。有一個重要發現是:懂得爭吵藝術的夫妻生活更幸福。或者用馬克曼博士的話說就是﹐“你可以生氣﹐但要去溝通﹐不要互相謾罵﹐這一點非常重要。”

馬克曼博士研究的最新成果發表在6月份的《家庭心理學雜誌》(“Journal of Family Psychology”)上:那些稱自己在婚前就存在消極溝通的夫妻﹐更有可能以離婚收場。所謂消極溝通﹐指的是夫妻雙方相互指責對方的觀點﹐對對方的看法不以為然,以及憤然離開房間等行為。

研究顯示﹐夫妻雙方爭執的焦點大多是圍繞著錢、性生活、工作、孩子以及家務等話題﹐但我們都知道可能產生爭執的話題是無止境的。我曾問過一些夫妻他們到底在吵些什麼﹐得到的答案五花八門:家庭裝修、跑車、迷你裙、如何打包、買蛋黃醬還是奇妙醬(Miracle Whip)。更有甚者﹐一位男士告訴我他曾和女友為是否要爭執而吵架。

現年65歲的黛安娜‧米勒(Diana Miller)是聖地亞哥市(San Diego)的一名理財顧問。她曾和前男友就一道杏香鱒魚(Trout Amandine)發生了爭執。有天晚上﹐米勒花了一個多小時做了這樣一道菜。她說﹐男友對晚餐很滿意﹐但當米勒將剩飯和魚皮倒入垃圾桶時﹐她的男友開始不高興了。

她說﹐“真是難以置信﹐在我做了這樣一頓豐盛的晚餐之後﹐他卻會因為屋裡可能會有魚臭味而不高興。我覺得自己的付出沒有得到欣賞﹐因此很憤怒。”米勒的回應是跺了跺腳﹐告訴男友自己要出去散步﹐回來之後再討論剛才那件不愉快的事情。

值得注意的是﹐在專家看來﹐爭執、吵架、拌嘴甚而嘮叨﹐這四者之間並無區別﹐都是向對方表達意見的方法。這些做法往往會引發激烈的爭吵﹐夫妻一方或雙方使用辱罵﹐緘默不語或者摔門而出等行為來表示自己的不滿。

我們為什麼會這樣做呢?首先﹐大多數人小時候都看過父母發生激烈的爭吵﹐或是強忍怒氣﹐進行冷戰。另外﹐我們從小接受的教育是獲勝代表成功﹐而且如果一方勝利﹐那麼另一方必定失敗。

現在﹐告訴你一個好消息:你可以學習用更加健康的方式進行爭吵。首先﹐你要學會和對方溝通。喬治亞大學(University of Georgia)口語傳播學系副教授、行為研究所(Institute for Behavioral Research)研究員珍妮弗‧桑普(Jennifer Samp)表示﹐“衝突持續越久﹐雙方越有可能進入僵局。”

她表示﹐“我們自己在內心反覆思量﹐結果卻使問題變得更加複雜﹐對雙方的關係也更具威脅。但如果在問題出現之際﹐我們就及時溝通協商﹐結果可能會好得多。”

馬克曼博士開發了一種幫助夫妻解決糾紛的方法。這種方法被稱為“發言者─聆聽者技巧”(speaker-listener technique)。他在與幾位同事合作撰寫的《為你的婚姻而戰》(“Fighting for Your Marriage”)一書的最新修訂版中詳細論述了這種技巧。

在馬克曼博士看來﹐發生矛盾的夫妻應該召開一次“夫妻會議”來討論爭執的焦點。這個會議並不急於找到問題的解決方法﹐時限為15分鐘。兩人可以通過擲硬幣的方式來決定誰先發言。

假設首先發言的人是妻子﹐她應該用兩到三句話來解釋自己的立場。丈夫則默默傾聽﹐然後複述聽到的內容﹐以證明自己理解了妻子的觀點。然後妻子再次發言﹐進一步解釋自己的立場。而丈夫還是傾聽,並複述妻子說話的內容。

然後兩人互換角色﹐重複上面的步驟。

馬克曼博士說﹐“很多時候﹐你需要的只是一個安靜的聽眾。”他表示﹐在會議結束的時候﹐問題的答案很可能已經顯現。如果沒有﹐那麼雙方可以再召開一次會議﹐進行頭腦風暴﹐以找到解決問題的關鍵。

上文提及的布洛伊爾夫婦,如今已學會了換種方式來爭吵(那名交警並沒有給他們開罰單)。布洛伊爾太太後來在佩柏戴恩大學(Pepperdine University)獲得了衝突解決(conflict resolution)專業的碩士學位。布洛伊爾太太表示﹐學習讓她懂得了如何爭吵﹐包括如何設定時限以及其它規則。

最近的一個週末﹐這對夫妻在餐桌前坐了下來﹐心平氣和地討論了一些家庭裝修的問題﹐此前他們總是意見不合。

布洛伊爾太太說﹐“最好的一點是﹐談到最後﹐我們都很釋懷。我們現在的生活比以前輕鬆自在多了。”